美甲操作区与等候区:总面积≥180㎡,用防火玻璃分隔两区(耐火极限≥2.5 小时),主通道宽≥2.5 米,美甲桌与电源间距≥1.5 米,地面铺防火防滑耐污地砖。美甲区配备美甲桌、紫外线灯、美甲工具(紫外线灯加装定时断电装置,单次使用≤60 分钟,与甲油胶≥1.5 米,总功率≤8kW;美甲工具线路穿阻燃管固定);甲油胶、光疗胶存入防爆金属盒(单瓶≤15ml,分类存放,与明火≥3 米);区域每 50㎡安装 1 个烟感报警器,配备 15 具 2kg 干粉灭火器。等候区面积≥80㎡,配备等候椅、饰品展示架(等候椅采用阻燃布艺材质,展示架与电源插座≥1.2 米);区域配备 8 具 2kg 干粉灭火器与 6 块灭火毯,张贴 “禁止烟火 请勿携带火种 有序等候” 标识,店员每 20 分钟巡查两区,即时清理台面胶渍与饰品杂物。两区共配 30 具 2kg 干粉灭火器与 12 块灭火毯,每日闭店前清理美甲桌,检查紫外线灯、照明电源关闭情况。
美睫嫁接区与消毒区:美睫区面积≥150㎡,独立设置(防火隔墙分隔,耐火极限≥3 小时),主通道宽≥2.5 米,美睫床与电源间距≥2.5 米。配备美睫床、放大镜、嫁接工具(工具采用防爆材质,与酒精消毒品≥2 米;放大镜内置 LED 冷光源,总功率≤5kW);区域加装强制通风系统(每小时换气 40 次),配备 15 具 2kg 干粉灭火器,张贴 “精细操作 禁止烟火 保持通风” 标识,美睫师每 10 分钟巡查,即时清理睫毛碎屑与胶水滴落。消毒区面积≥80㎡,与美睫区相邻(防火门分隔,耐火极限≥3 小时),主通道宽≥2 米,消毒台与电源间距≥2.5 米。配备消毒盒、紫外线消毒灯、75% 酒精(酒精存入防爆瓶,单瓶≤100ml,使用后即时盖紧;消毒灯使用时无人在场,与织物≥1.2 米);区域配备 8 具 2kg 干粉灭火器,张贴 “消毒专区 禁止烟火 专人操作” 标识,店员每 15 分钟巡查,即时关闭闲置消毒灯。两区共配 28 具 2kg 干粉灭火器与 15 块灭火毯,每日闭店前关闭消毒设备电源,清理消毒台残留。
皮肤护理区与卸妆区:护理区面积≥120㎡,独立设置(防火玻璃分隔,耐火极限≥2.5 小时),主通道宽≥2.5 米,护理床与电源间距≥2.5 米。配备护理床、导入仪、护肤产品(护肤产品存入防火收纳盒,与加热设备≥3 米;导入仪温度设定≤45℃,总功率≤6kW);区域配备 12 具 2kg 干粉灭火器,张贴 “护理专区 禁止烟火 轻柔操作” 标识,护理师每 15 分钟巡查,即时整理护肤产品。卸妆区面积≥80㎡,与护理区相邻(防火门分隔,耐火极限≥3 小时),主通道宽≥2 米,卸妆台与电源间距≥2 米。配备卸妆台、卸妆液、化妆棉(卸妆液含酒精成分的存入防爆罐,单瓶≤200ml,与化妆棉≥1 米);区域配备 8 具 2kg 干粉灭火器,张贴 “卸妆专区 禁止烟火 即时清理” 标识,店员每 20 分钟巡查,即时清理卸妆棉与液体残留。两区共配 25 具 2kg 干粉灭火器与 10 块灭火毯,每日闭店前清洁护理床,检查导入仪电源关闭情况。
物料储物间与耗材库房:储物间面积≥120㎡,独立设置(防火隔墙分隔,耐火极限≥3 小时),采用金属货架,按 “化学品区 / 工具区 / 饰品区 / 废弃区” 分区,甲油胶、睫毛胶等存入防爆防潮金属柜(堆高≤2.5 米,与电源间距≥2 米,存量≤30 天用量);美甲工具、美睫耗材分类存放,与化学品区间距≥3 米(织物类耗材采用阻燃材质,存量≤20 天用量);废弃胶瓶、睫毛碎屑存入密闭金属箱(当日分类清运,废弃化学品交专业机构处理);货架距墙面≥1 米,预留 2.5 米消防通道,禁止在储物间吸烟、使用明火或堆放杂物堵塞通道。配备烟感报警器与通风系统(每小时换气 40 次),照明采用防爆 LED 灯(安装高度≥2.5 米),线路穿阻燃管固定(距货架≥1.5 米),夜间关闭储物间电源(保留应急照明)。配 12 具 3kg 干粉灭火器与 4 具二氧化碳灭火器,张贴 “分区存储 严禁烟火 非请勿入” 标识,管理员每日早晚两次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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