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靠单位(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二)、按合同约定配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建设、监理、设计、总包单位等现场监督和指导;配合我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
(三)、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四)、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五)、做好竣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竣工验收一次通过。
(六)如发现质量不达标情况,每查处一次,当即给予1000元以上罚款,累计查处三次,我方除加重处罚外,有权停止合同及合作,所有损失及责任由挂靠单位(人)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