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休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2)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3)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
(4)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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