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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出口设计要求
来源: | 作者:消防工程资质 | 发布时间: 2020-05-08 | 400 次浏览 | 分享到:
安全出口是我们进入公共场所需要注意的地方,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有利于我们在遇到火灾的时候,更快速度的进行逃生。我们林峰脉在这里就讲一下消防安全出口设计要求。


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是指通往室外、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等安全地带的出口或门。一般,人们从疏散出口出来,经过一段水平或阶梯疏散走道才能到达安全出口,进入安全出口后可视为到达安全地点。安全出口的设置应根据建筑耐火等级、建筑层数面积、疏散距离等因素设置安全出口。并结合建筑的空间合理组合,兼顾使用功能和安全性,使建筑物的人员能在接到火警信息后,在规定的最短时间内,全部疏散到室外或安全地带为原则考虑。



因此,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对保证人员和物资安全疏散极为重要,无论工业或民用建筑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数量一般均不少于两个。除特殊规定外,建筑内每个楼层或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安全出口总宽度应满足该楼层或防火分区全部疏散人数和时间的要求。公共建筑、厂房、住宅的安全出口设置《规范》当中都有不同具体的规定。其中,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设置应符合:


1)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2)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当疏散楼梯的一边设置栏杆时,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0m。


3)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4)公共娱乐场所大于50平方米的应设两个出口;


5)人员密集场所大于200平方米的应设两个出口;


6)应向外开启不允许采用侧拉、旋转、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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