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专注于
消防、装饰装修、机电、防腐防水保温、建筑、钢结构
公司挂靠、资质挂靠
咨询热线:
139-8001-5715
法规政策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你的当前位置:
矿场防火灭火安全措施
来源: | 作者:消防资质合作 | 发布时间: 2020-10-27 | 474 次浏览 | 分享到:
矿场防火灭火安全措施消防资质合作企业林峰脉在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些。

矿场防火灭火安全措施:
        一、 矿井地面消防火水量保持在200立方米,斜井铺设消防火主供水,9号层运输上山、9号层回风上山、16号层运输上山、16号层回风上山铺设主消防火管路(同消尘管路共用),每隔50米设置分支管路合阀门,采掘工作面铺设分支管路,确保井下所有的煤层巷道和采掘工作面都有消防火管路。
        二、 地面的木材场、矸石山、炉灰场远离井口(最近距离不得小于80米)。
        三、 井下机电硐室采用不燃的材料支护,按规定配备消防火器材。
        四、 严禁职工携带各种火源入井,严禁职工穿化纤衣服入井,井口检身人员严格检查。
        五、 井下严禁使用电热设备取暖。
        六、 井下使用火电焊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且严格执行。
        七、 井下使用的各种油类必须由专人押送,使用后返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八、 井下设置消防火材料库,库内的物资和数量、品种符合有关规定,并且定期检查和更换,不得挪用。
联系我们

项目合作联系人:范经理

24小时在线:

139-8001-5715 

133-4884-2985 

133-4882-7618

公司电话:

159-2899-8823

028-8500-3738 

在线Q Q:582670935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逸霞街9号1楼61号